曙离退(2023)第二期
离退休信息
一、曙光医院第十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3月28日至3月31日召开,房敏院长作了关于《曙光医院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冯煜副院长作了关于《曙光医院2022年度院务公开工作总结》、总会计师张新苹作了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与2023年财务预算》的三个报告。
二、根据《曙光医院职工医疗补助保障办法》在政府基本医疗保险和市总工会的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医疗费用在进入共负段后,本人自负跨越1000元以上部分,医院减负70%。(门诊仅限于曙光医院发票)
自负段计算: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门诊自负段300元、病房自负段700元。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门诊自负段700元、病房自负段1200元。
办理手续:
1、上海市医保局今年对自负医疗费跨越本人年养老金30%的部分实行综合减负,跨越者带好医保卡先到各区医保局办理。办理好综合减负后再到医院办理。
2、医院办理请整理好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所有医疗费收据及挂号费收据(门诊仅限于曙光医院发票)、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补充医疗保障金给付单(住院理赔)、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结算单。
办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 从2023年7月3日开始至2023年8月31日截止。
医院减负举例:
例1:门诊(曙光医院发票)减负:实际自负(包括分类自负)/年-1000元-自负段(300元或700元)=XÎ70%
例2:病房减负:实际自负(包括分类自负)/年-1000元-自负段(700元或1200元)-住院补充保险=XÎ70%
例3:门诊(曙光医院发票)+病房减负:实际自负(包括分类自负)/年-1000元-自负段(门诊+病房)-住院补充保险=XÎ70%
3、递交的医疗费正式票据,最终由医院防保科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三、目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始终常抓不懈,要保持高度警惕。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制定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请老同志们正确佩戴口罩。
四、上海市卫生系统退管会今年将在第36个敬老节期间继续开展“夕阳正红”金婚纪念照拍摄活动,拍摄对象需婚龄正好满50周年,本系统的退休职工。请符合条件有意向参加的退休职工在8月份以前致电53827739。
曙光医院离退办
2023年6月